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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一个人,应该要叫他痛。
只有痛才记得,只有痛才存在。
快乐统统都是虚幻的,不真实的,被遗忘的。只有痛才是真切的实体。
所以,爱一个人,应该要叫他痛。
这是沈真的言论。
她爱的人便是这样——一边温柔地宽慰她,疼爱她;一边却又随时地抛弃她,拒绝她。他用一只手爱抚她,又用另一手刺穿她胸膛。
所以时过境迁,沈真依然死死记得那个人,他带给她的是真实的痛感,那是沈真第一份爱,所以沈真说:痛就是爱。
我心中却暗想:你痛了爱了,他却未必。
你在这里铭刻他,他却极有可能正在伤害另一个人。
又或者他曾经被伤害,便把痛当做爱;轮到你,他又交给你这种痛感。而后他离开,留你去带给另一个人伤害。
这样的爱,不过是一个畸圈。
他如果爱你,应该宝贝你,痛惜你,他痛得快死去,也不会舍得叫你痛。
当然爱有很多形式:蜜糖般甜腻的,云朵般虚浮的,垃圾似卑微的,湖水一样清澈的,钻石式闪耀的。也许有人偏偏喜欢鲜血淋漓地疼痛的爱。
但是,如果一个男人毫无顾忌的伤害你……
这样的关系也无妨,只是尝试一次就足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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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期就这样结束。
也已经没有资格再要求假期了。
Dorine课间与Ema讨论恋爱问题,她的男友即赴美国读博,她烦恼地说,这样怎么继续下去。她大叫想要结婚,她说恋爱太耗费精神力气,要结婚才好。
一旁同年龄的Vinsent笑了半天,他说你们怎么这么早熟。
果然吧,男孩们是这么的幼稚,虽然同样活了二十来年,他们对待感情仍然短浅得可以。
我也想结婚。仅仅是恋爱当然幸福,可是一次次的恋爱只会让人爱损——我最近发现一个小秘密,那就是人根本学不会去爱。早先以为失恋或是其他感情的疼痛能让人成长,更好地爱人,现在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。爱是一种天赋,有人有,有人没有;有人天生多情,有人并无爱的力气;有人可以用力爱很多次,有人一生只有一次爱的能力。
一次次的经历只会让我们学习怎样更好的善待与包容对方,怎样伪装与保护自己,而非爱。
于是一次次下来我们越来越虚伪与疲惫,我们的真心落得越来越深,我们的面具重重叠叠,我们委曲求全,自己几乎都不记得自己的样子。
结婚才好——你看多可怕,二十岁就开始愁嫁。可是结婚真是好,从此人生与他紧系在一起,其他事情通通不再重要。
只是没有人可以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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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点内疚。但是作业太多心情又太乱……继续不写日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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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写一点点吧……我现在人在广州,重感冒,念慈庵枇杷膏很好喝。今天妈妈带我去一个家里有游泳池和大斑点狗的阿姨家,想帮我和阿姨家在英国念书的儿子拉红线。当然我明确的表态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即使妈咪你还不认可他。我妈最近一说起谈恋爱这事就很激动,拉着我不放说是要传授经验。虽然她和我爸是初中同学,俩人大学毕业就结了婚又都是初恋,我老妈实在毫无经验可言。但她这些天来还是孜孜不倦的教导我:对待男人要若即若离,要让他感觉得不到你,切忌把他当做今生唯一,一定不要奉献肉体……
妈妈咪呀,放过我吧,我真是难以招架。
就这样吧,继续回去赶作业。







